教學語言
伯樂音樂學院導師以廣東語及英語為主要教學語言,學員也會獲發相關教材。

學院規則及指引
1. 課程編排
學院將根據學生入學面試的成績,為學生編排合適課堂級別和個別導師。學院保留隨時更改班制課程時間安排的權利。如有任何爭議, 學院保留最終決定權。如學生對上課時間有疑問, 應主動向學院查詢; 如課程編排有任何更改, 學院將另行通知; 但院方不須負責於每一課堂前通知學生上課時間。
2. 課程完成期限
凡報讀四堂課程的學生, 必須於報名日後計起之三個月內完成所有堂數; 如報讀十四堂課程的學生, 必須於報名日後計起之五個月內完成所有堂數。學生若未能於指定期限內完成有關課程, 本學院不會為學生所缺席之堂數再作任何安排,或退回已繳付之學費。
3. 請假或缺課
個別學生請假必須於四十八小時前通知院方。
學院只會為因病請假或因緊急事故缺課的學生,作出補課安排。(註: 此指引不適用於班制課程)
如學生因病請假, 學生須提供醫生發出的有效病假證明書, 否則課堂不會再另行安排。(註: 此指引不適用於班制課程)
4. 守時
學生應準時上課,所有已編排的課堂將不會因學生遲到而延遲或延長上課時間。
5. 公眾假期
凡公眾假期,當日課堂將會順延;有關課堂之補課或補考安排,學院將另行通知。
6. 颱風及暴雨訊號
「兒童音樂學院」課程及「個別」課程(學生年齡為五歲或以下)
當三號或以上之颱風警告訊號生效時,所有原定及進行中之課堂 / 考試亦將會停課或取消。若天文台於下午六時或以前除下颱風訊號,則原定之課堂 / 考試將於公佈兩小時後如常舉行;若天文台於下午六後除下颱風訊號,則所有原定之課堂 / 考試亦將會停課或取消。
當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訊號生效時,所有課堂 / 考試將會停課或取消。黑色暴雨警告訊號生效時,建議學生留在室內安全的地方;同時所有課堂 / 考試亦將即時自動停課或取消。若天文台於下午六時或以前除下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訊號,或改發黃色暴雨警告訊號,則原定之課堂 / 考試將於公佈兩小時後如常舉行;若天文台於下午六後除下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訊號,則所有原定之課堂 / 考試亦將會停課或取消。
除上述以外的課程
當八號或以上颱風警告訊號生效時,所有原定及進行中之課堂 / 考試將會停課或取消。若天文台於下午六時或以前已除下八號或以上之颱風訊號,則原定之課堂 / 考試將於公佈兩小時後如常舉行;若天文台於下午六後除下八號或以上之颱風訊號,則所有原定之課堂 / 考試亦將會停課或取消。
當黑色暴雨警告訊號生效時,建議學生留在室內安全的地方;同時所有課堂 / 考試亦將即時自動停課或取消。若天文台於下午六時或以前已除下黑色暴雨警告訊號,則原定之課堂 / 考試將於公佈兩小時後如常舉行;若天文台於下午六後除下黑色暴雨警告訊號,則所有原定之課堂 / 考試亦將會停課或取消。
7. 食物及飲品
課室範圍內嚴禁吸煙和飲食。
8. 來賓及訪客
學生不得擅自帶來賓或訪客參與學院舉辦之課程,所有參觀及探訪事宜應事先通知本院,以便作出適當安排。
9. 學院設施
學生使用學院設施或器材前,必須獲得指定職員許可;若遺失學院器材或損毀設施,學生必須支付修理或更換設施的全部或部分費用。
10. 海報及告示
未經本院同意,學生不得於學院範圍內張貼海報或告示。
11. 個人財物
學生須自行負責個人財物之安全。
12. 學院範圍內錄影及錄音或學院之作品複製
未經學院許可,學生不得於學院範圍內錄影及錄音。學生亦不得在未經院方批准下複製學院之作品。
13. 使用本學院名義
學生擬使用本學院名義,必須獲得學院的書面同意;否則在任何事務上,學生均不得自稱代表本學院,包括與新聞界或公眾人士通訊。
14. 退學
所有學費在任何情況下概不退還。
*所有學院規則及指引以英文為準。
修訂於2008年9月22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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