報 章 訪 問
         
     



刊登於 JMen Magazine 01 Jan 2010

對很多創作人來說,「妥協」一詞往往貶義,那是對自身創作自由的背離、對自我價值的出賣,一旦作出妥協,便被套上「商業」的框框,彷彿是身份價值的崩潰。然而,伍樂城 (Ronald) 在妥協上找到價值之餘,在創作自主性上卻拿捏得相當準確,在創作和商業上取得平均,才能夠在這片土地上,在有限的空間,發揮出無限的創意。這是妥協的藝術。

文:Timm Law & Kevin Mo Yung 圖:Ringo @ Aperture studio & Ronald Ng

為本土流行音樂界培養新血,需要很強的使命及責任感。觀乎 Ronald 身兼音樂人及音樂學院校長,對流行音樂界影響深遠,身負何等巨大的使命感,但 Ronald 卻戲稱自己沒有那麼重要。 Ronald 在三年前開辦了伯樂音樂學院,由一名幕後創作音樂人,以另一種型式推動香港的音樂發展。「開辦這間學院,是希望能夠培育更多不同類型及風格的音樂創作人,我們任何類型的音樂都會教授,甚至有學員曾在這裡學習粵曲!對比起作為音樂人,作為校長的負責感遠大得多,畢竟音樂人只需對自己負責,校長卻需要對學員、對業界甚至社會負責,當中涉及很多客觀因素考慮,需要作出不少妥協,而且決定往往不只影響我一個人,而是整間學院及學員,責任大得多。」

創作上尋找最高妥協
作為音樂人的使命感,就是對音樂質素寸步不讓。「我想所謂責任感或使命感,是對音樂創作的要求,由讀完書回港到入行,我都只是抱著想做好自己音樂的想法,因此,我想所謂的使命感,就是在音樂上的要求做到最好,這是每一個音樂人最基本的要求。盡了自己最大的能力,作品在市場上的迴響多與少,就並不是創作人能夠決定的,往往要取決於天時、地利、人和,例如填詞人的配合,推出作品時的大氣候等等。」他又認為,香港是大中華地區中最難做的地方,尤其是現在,「主要原因當然是市場太細,另外要電台肯首播放新人的作品都是一個困難,對比起其他地方,就算只做 Jazz,在美國都能夠生存,但在香港這片土地就一定沒有可能。要在香港生存,就一定要學懂如何去妥協。我初入行的時候,就像其他新人一樣,往往站在自己的角度看世界,堅持自己是最好的。」

“ 我設有一條底線,既要滿足客人,亦要做到自己想做的東西。”
「事實上,一首成功的作品,質素固然緊要,但市場上的配合亦佔了重要部份,新人很容易忽略了唱片公司的想法、歌手的想法、市場上的配合,以自己的想法淹沒一切。當然在其他地方可以這樣,但在香港這片有限的空間,不妥協就不能繼續生存,不生存意味不能做音樂人,這是矛盾的,卻是事實。然而,妥協是一種藝術,音樂人在某些重要的時間需要堅持,在可以讓步的地方讓步,至於實際上如何取捨,則是經驗之談。總之,擇善固執,是香港音樂人的生存法則。」

天賦不是一切
香港從事創作難出頭,這並不是新聞。然而,縱橫音樂圈多年,Ronald 眼見不少新晉音樂人雖有才華,卻沒有好好利用,對此他感到相當可惜。「無論幕前幕後,有天賦的音樂人一定感覺到自己的能力,但我可以告訴你,有天份的音樂人,香港並不鮮見,一個新人,如果他/她覺得自己擁有天賦就不去努力,抱持自以為是的心態,他必定不能成功。真正有才華的人,會懂得將天賦結合努力,發展出更好的潛能,因此,成功與否取決於努力的程度。進而,努力是有階段性的,音樂人需要挑戰努力的極限,先做好當前的極限,再去挑戰下一個極限,這才是音樂人的責任。」

不能妥協之處
當然,並不是每件事都能夠妥協。 Ronald 工作繁忙,但他卻笑言,生活節奏並不能夠緊張。「我盡量保持情緒穩定,不讓情緒起伏太多,因為我明白,情緒像病例一樣會傳染的,面對不愉快的事情,不停釋出負面情緒只會令情況愈來愈糟,保持平常心,處之泰然,事情總有辦法解決。」

文章轉載自 JMen Magazine